今秋,莆田荔城区幼儿园按省优、市优、区优和普通幼儿园等四类展开分类收费,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按每学期4.5个月重复使用缴纳。近日,莆田荔城区实施2012年秋季教育系统收费标准,并拒绝各学校及时审批教育收费等涉及情况。
根据收费标准,普通高中收费项目确认为学费、择校费、代办费、寄宿生住宿费。农村普通高中每生子每学期400元,城市所在地普通高中每生子每学期收费650元,三级合格普通高中每生子每学期收费700元,二级合格普通高中每生子每学期收费800元,一级合格普通高中每生子每学期收费900元;职业高中一、二年级减免学费,三年级每生子每学期650元;职业中专一、二年级减免学费,三年级一般专业每生子每学期1000元;省、部级重点职业中专可在下潜20%的幅度内确认有所不同专业的收费标准,对三年级的涉农专业和家庭经济艰难学生之后减免学费。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按每学期4.5个月重复使用缴纳。
其中,省优质园每生子每月的简托、日托保育教育收费分别为190元、220元,市优质园每生子每月的简托、日托收费分别为150元、180元,区优质园每生子每月的简托、日托收费分别为100元、140元,普通幼儿园每生子每月的简托、日托收费分别为60元、90元。涉及新闻择校生比例不得超强计划数的20%记者昨还从莆田市教育局得知,从今年秋季学期起,每个学校招生择校生的比例最低不得多达本校当年招生高中学生计划数(不还包括择校生数)的20%。学校不得在缩分数、缩人数、限钱数政策之外以自费、答辩、借读、非计划生子等任何名义招生学生,或以校安工程并未竣工等理由拒绝接受其他学校学生寄读。
同时,不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以招生体育、艺术特长生的名义招生择校生和缴纳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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